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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关于给予孔德浩楠同学通报批评的决定

发布:   时间:2026-04-10 18:11:46  浏览:

孔德浩楠,男,20068月出生,汉族,群众,江苏宿迁人,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新能源2412班学生,学号24200151217,住石湖校区西区二组团D303室。

20264月,学校管理人员例行检查时,在该同学的宿舍内发现存放或使用违章电器的情况。该行为违反了我校《学生宿舍管理规则》中的相关条款,带来了安全隐患。

鉴于上述情况,为严肃校纪,教育本人,警示他人,经学院讨论决定,现对孔德浩楠同学予以全院通报批评,并要求其认识错误,积极改正,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严格遵守校规校纪。

全院学生应引以为戒,进一步增强规则意识,共同维护安全有序的校园环境。

特此通报。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6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