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潘刘玙等四名同学通报批评的决定
发布:
时间:2025-11-05 19:23:58 浏览:
潘刘玙,男,2005年9月出生,汉族,群众,江苏丹阳人,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新能源2311班学生,学号23200151132,住石湖校区东区顾塔里6号楼604。
桂煜,男,2006年7月出生,汉族,共青团员,安徽池州人,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新能源2411班学生,学号24200104535,住石湖校区西区2组团D栋203。
郑俊怡,男,2004年12月出生,汉族,群众,安徽阜阳人,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功能材料2311班,学号23200125116,住石湖校区东区顾塔里6号楼103。
李文祥,男,2004年12月出生,汉族,共青团员,江苏盐城人,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功能材料2311班学生,学号23200125112,住石湖校区东区顾塔里6号楼103。
2025年10月,学校管理人员例行检查时,在该同学的宿舍内发现存放或使用违章电器的情况。该行为违反了我校《学生宿舍管理规则》中的相关条款,带来了安全隐患。
鉴于上述情况,为严肃校纪,教育本人,警示他人,经学院讨论决定,现对潘刘玙等四名同学予以全院通报批评,并要求其认识错误,积极改正,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严格遵守校规校纪。
全院学生应引以为戒,进一步增强规则意识,共同维护安全有序的校园环境。
特此通报。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5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