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曹喆同学通报批评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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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11-05 19:23:07 浏览:
曹喆,男,2005年8月出生,汉族,共青团员,江苏盐城人,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功能材料2311班学生,学号23200125115,住石湖校区东区顾塔里6号楼103。
2025年10月,学校管理人员例行检查时,在该同学的宿舍内发现存放或使用违章电器的情况。该行为违反了我校《学生宿舍管理规则》中的相关条款,带来了安全隐患。
鉴于上述情况,为严肃校纪,教育本人,警示他人,经学院讨论决定,现对曹喆同学予以警告处分,并要求其认识错误,积极改正,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严格遵守校规校纪。
全院学生应引以为戒,进一步增强规则意识,共同维护安全有序的校园环境。
特此通报。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5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