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张龙洋同学通报批评的决定
                    发布:
      时间:2025-10-27 12:41:03  浏览:
        
    
    
    
 
  关于给予张龙洋同学通报批评的决定
  张龙洋,男,2001年10月出生,汉族,共青团员,安徽阜阳人,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学生,学号2411131024,住石湖校区南区7组团c栋204室。
  2025年10月,学校管理人员例行检查时,在该同学的宿舍内发现存放或使用违章电器的情况。该行为违反了我校《学生宿舍管理规则》中的相关条款,带来了安全隐患。
  鉴于上述情况,为严肃校纪,教育本人,警示他人,经学院讨论决定,现对张龙洋同学予以全院通报批评,并要求其认识错误,积极改正,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严格遵守校规校纪。
  全院学生应引以为戒,进一步增强规则意识,共同维护安全有序的校园环境。
  特此通报。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5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