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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关于给予张倍程等五名同学通报批评的决定

发布:   时间:2025-10-13 01:06:51  浏览:

张倍程,男,20067月出生,汉族,群众,江苏南京人,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功材2411班学生,学号24200125130,住石湖校区西区梅湾里2组团D205室。

姜盟,男,200510月出生,汉族,群众,江苏常州人,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新能源2412班学生,学号24200151229,住石湖校区西区梅湾里2组团D305室。

王梦晴,女,20071月出生,汉族,共青团员,安徽亳州人,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新能源2512班学生,学号25200151204,住石湖校区南区6组团C号楼601室。

张诗雨,男,20025月出生,汉族,群众,河南信阳人,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联培学生,住石湖校区学生公寓3205室。

谢文凯,男,20019月出生,汉族,群众,江苏泰州人,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联培学生,住石湖校区学生公寓3205室。

20259月,学校管理人员例行检查时,在该同学的宿舍内发现存放或使用违章电器的情况。该行为违反了我校《学生宿舍管理规则》中的相关条款,带来了安全隐患。

鉴于上述情况,为严肃校纪,教育本人,警示他人,经学院讨论决定,现对杨涛同学予以全院通报批评,并要求其认识错误,积极改正,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严格遵守校规校纪。

全院学生应引以为戒,进一步增强规则意识,共同维护安全有序的校园环境。

特此通报。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5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