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宋俊熹等两名同学通报批评的决定
时间:2026-05-19 11:57:38 浏览:
宋俊熹,男,2004年11月出生,汉族,群众,安徽宣城人,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功材2312班学生,学号23200125211,住石湖校区东区顾塔里6号楼204室。
孙佳伟,男,2005年3月出生,汉族,群众,江苏盐城人,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新能源2311班学生,学号23200151130,住石湖校区东区顾塔里6号楼604室。
2026年5月,学校管理人员例行检查时,在该同学的宿舍内发现存放或使用违章电器的情况。该行为违反了我校《学生宿舍管理规则》中的相关条款,带来了安全隐患。
鉴于上述情况,为严肃校纪,教育本人,警示他人,经学院讨论决定,现对宋俊熹、孙佳伟同学予以全院通报批评,并要求其认识错误,积极改正,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严格遵守校规校纪。
全院学生应引以为戒,进一步增强规则意识,共同维护安全有序的校园环境。
特此通报。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6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