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苏州科技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与职责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学院招生复试工作,分配各专业招生计划,划定复试分数线,确定复试名单,并对本单位复试过程、信息公开、建议录取名单负责,保障复试工作顺利开展。成立学院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监督小组及技术小组,依据招生复试工作基本规范开展相关工作。
二、复试办法
1、复试分数线
复试分数线按2024年教育部统一划定的A类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执行。
2、专业招生计划
学术学位类
招生专业 |
招生方向 |
拟招生计划数 |
080500 材料科学与工程 |
01 材料学 |
32 |
02 材料物理与化学 |
专业学位类
招生专业 |
招生方向 |
拟招生计划数 |
085601 材料工程 |
01新能源材料与器件工程 |
24 |
02生化传感材料与医药工程 |
03环境材料与资源绿色工程 |
04绿色印刷与上转换发光材料 |
备注:实际招生计划数以学校最终下达为准。
3、复试比例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4、复试人选
第一志愿上线考生,经资格审查合格,均可参加复试。一志愿考生复试名单链接: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一志愿考生复试名单-苏州科技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usts.edu.cn)
5、复试形式
一志愿考生采用现场复试方式。
6、复试内容和要求
复试内容包含专业能力考核和综合素质考核,满分300分。
(1)专业能力考核(150分)为复试笔试,考试时间为2小时,闭卷。复试笔试主要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参照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的复试笔试科目和参考书目命制:https://yjsb.usts.edu.cn/info/1048/3736.htm)。
(2)综合素质考核(150分)包含以下三个基本方面,考核时间为15-20分钟:
(1)专业素质及专业能力方面,包括: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综合素质及综合能力方面,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重点考察其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以及心理素质和心理健康等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合复试前考生提供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在复试中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1)和(2)评分标准:
①知识结构情况(20分),其中:专业知识结构(15分),相关知识结构(5分);
②科研能力和潜能(60分),其中:回答问题的正确性(20分),应变能力(20分),概括、总结和联想(10分),现场发挥(10分);
③综合素质(40分),其中:思想政治(15分),分析问题能力(25分)。
(3)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主要测试考生的外语听力和口语水平,其中外语听力以考查考生理解真实性外语表达内容为宗旨,外语口语以考查考生实用外语表达能力为宗旨。主要由复试小组成员用外语提问,考生用外语回答,根据回答情况进行打分。考核时间不超过5分钟,具体为自我介绍2分钟,问答3分钟。满分30分。
7、复试时间安排
(1)考生资格审查
请考生参考《苏州科技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须知》准备资格审查材料。一志愿考生在4月1日(周一)16:30前到院士楼202室现场审核材料并缴费。
(2)专业能力考核
一志愿考生时间地点:4月2日(周二)上午9:00,院士楼报告厅
(3)综合素质考核
一志愿考生时间地点:4月2日(周二)下午14:00,院士楼214室。
8、具体复试流程及相关要求见学校通知“苏州科技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须知”和《苏州科技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9、学院将及时公布复试结果。
四、调剂
一志愿生源不足的专业,可开展调剂录取工作。调剂具体要求及相关安排根据学校调剂工作办法另行发布。
五、录取办法
1、入学考试总成绩
考生的入学考试总成绩实行百分制,具体为: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1/5)×60%+(复试成绩×1/3)×40%。
2、拟录取规则:
根据学院招生计划和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小组分别对复试合格的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按专业从高分到低分分别进行排序,复试合格的第一志愿考生先录取,如未完成招生计划,将在复试合格的调剂考生中顺批次按排序录取。
总成绩相同者,初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如初试成绩再相同者,最后一门专业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3、不予录取情况
复试考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录取:
(1)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
(3)复试成绩低于180分。
(4)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及弄虚作假。
(5)其他被认定的违规行为。
复试录取工作小组提出建议录取名单,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审核通过后拟录取名单公示10个工作日。
六、监督
招生电话:0512-68230137
电子邮箱:clyjs@mail.usts.edu.cn
监督电话:0512-68230219
电子邮箱:shaomin@mail.usts.edu.cn
七、本细则由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未尽事宜,按照《苏州科技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