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安排
一、组织
1.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会
主任:郭春显(教授)
副主任:杨晓刚(教授),刘成宝(副教授)
成员:吴正颖(教授)、叶常青(教授)、李宛飞(教授)、林坚(副教授)
秘书:兰凯(讲师)
2.答辩小组成员
第一组 答辩地点:腾讯会议号413-713-921
组长:杨晓刚
组员:李佐习、李昂、李静莎、史转转(秘书)
学生(7人):厉有鹏、邢凯、陈星、孟绍举、崔恒斌、李磊、张松林
第二组 答辩地点:腾讯会议号985-506-377
组长:李宛飞
组员:梁作芹、陈婷、陈博、程淼(秘书)
学生(7人):韦启好、严红艳、吴亮、张晨曦、郝杰慧、郭礼波、储日成
第三组 答辩地点:腾讯会议号120-418-118
组长:刘成宝
组员:邓雯雯、陈硕然、汪昌红、张春媚(秘书)
学生(7人):李军龙、阎东、郭利利、邵乃成、褚天诚、董振蓉、秦俊杰
第四组 答辩地点:腾讯会议号659-696-998
组长:吴正颖
组员:卢豪、胡敬、谷雨、魏涛(秘书)
学生(5人):崔雅静、茅慧玲、朱滇成、王悦安、王董煊
第五组 答辩地点:腾讯会议号142-907-670
组长:叶常青
组员:胡芳馨、胡俊蝶、吴小帅、张闪(秘书)
学生(5人):莫何苏、李辉、张家璇、汪欣伟、张千
二.日程安排
5月18日 下午3:30 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会会议
5月19日-20日 定稿、指导教师意见
5月20日-21日 评阅教师意见
5月22日-23日 修改后、上传管理系统并提交检测
5月27日 毕业设计(论文)答辩
5月30日 各专业答辩工作小组评定成绩、校优答辩
6月1日 完成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在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的发布,并推选出校优秀和拟申报江苏省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在管理系统中提交申报校优的学生名单。
三、毕业设计(论文)检测
所有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在正式提交评分和答辩前均必须通过大学生论文检测系统检测, 检测结果符合学校要求的才能予以评分和同意其答辩。
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的查重检测,已对接到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内,学生完成初稿和定稿后,均须提交检测(初稿和定稿各有一次检测机会,初稿检测结果不符合要求,可以退回修改,但只能在定稿中再次检测),在论文(设计书)上传成功后,点击“提交查重检测”,系统会显示检测结果。最终以定稿的检测结果为准。
检测标准:所有毕业论文文字复制比(去除本人已发表文献复制比)不得高于30%;推选校优秀毕业论文不得高于15%,推荐江苏省优秀毕业论文不得高于10%。
特别说明:附录部分不需要进行检测。
四、工作重点及各角色职责
学生:5月23号前将毕业设计说明书或毕业论文终稿上传至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并提交检测;
指导教师和评阅人:在答辩前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审阅并在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内进行评分、填写评语,对于推荐校优的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应同时填写推荐表(含团队);
专业负责人:答辩开始前,应维护好答辩小组相关信息(时间、地点、教师和学生名单等),在)后,分配好评阅教师,并督促指导教师和评阅教师及时完成评分(系统内)。
答辩秘书(录入员):答辩结束后,应及时完成答辩成绩在系统内的录入,同时填写好评语(答辩评分表),在答辩委员会最终确认成绩后打印答辩评议书。
教务员:(1)查看查重结果并及时提醒相关学生进行修改(初稿);(2)在答辩录入员完成全部成绩录入后,要及时发布成绩并对教师推荐的校优或省优毕业设计(论文)进行审核、填写审核意见。
五、答辩程序
各组由各答辩小组组长主持,学生按分组名单顺序进行答辩。
1.答辩学生汇报毕业设计成果,每位限时10分钟。
2.答辩教师提问,学生回答问题时间为10分钟。
3.答辩小组依据答辩成绩评定的分项指标标准给予打分。
注:毕业设计(论文)评定标准按照《苏州科技大学毕业设计(论文)管理规范》 及《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细则》执行。
六、成绩评定和系统录入
1、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参照《苏州科技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之附件二《苏州科技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评分标准》执行。成绩评定应做到客观、公正,各专业学生的成绩等级一般不少于4个等级。
2、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优良率以专业计,且不超过参加答辩学生人数的60%。其中成绩为“优”者不超过参加答辩学生人数的15%。各专业按照上述标准严格把关,不得随意放宽优秀率和优良率(超过规定,成绩将无法在系统内提交)。
七、校优评审和省优推荐
按照《苏州科技大学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办法》,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推选出优秀的毕业设计(论文)参加学校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评选和省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推荐,推荐的校优或省优毕业设计(论文)应符合学校大学生论文抄袭检测的相关要求。学院申报数量应符合以下规定:
(1)校优毕业设计(论文)(单篇):不超过本学院参加毕业设计(论文)人数的3%;校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团队:每个学院不超过2个。
(2)拟申报江苏省优秀毕业设计(论文):不超过本学院參加毕业设计(论文)人数的千分之五(不足1项的按1项算);拟申报江苏省优秀团队毕业设计(论文):每学院不超过2项。注:单篇和团队不可兼报。
论文资料统一日期填写:论文封面的日期填2021年11月--2022年6月,指导老师评分表 5月20日,评阅人评分表 5月21日,答辩评分表 5月27日。